1、本次转让财物为房子建筑物及机械设备绑缚转让,其间房子建筑物坐落于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14号,房产有《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转让方未处理《不动产权证书》,建筑面积1874.67平方米,权属明晰未设置他项权力。机械设备坐落房产内不可分割。转让财物均以现在的状况进行转让,房产及设备设备状况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自行了解。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查询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力和职责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方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买卖确保金,即视为已具体阅览并彻底认可本项目所发表内容,彻底承受标的现状及瑕疵,赞同全面实行买卖程序,成交后转让方及沈交所对瑕疵等状况不承当确保职责。
3、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买卖确保金,待项目成交后主动转为买卖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自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定什物财物转让合同,并自合同收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下价款及买卖服务费一次性付出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内。
4、意向受让方若产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产生逾期或回绝签署什物财物买卖合同、拒付买卖价款、抛弃受让等景象的,即可视为违约和诈骗行为,应承当相关的悉数经济职责与危险,转让方和沈交所有权按本项目买卖条件的有关约好扣除其交纳的买卖确保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从头挂牌。
5、受让方交齐悉数价款后,转让方将标的财物现有手续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须知悉并认可房子建筑物存在没办法处理过户的状况,受让方如能处理过户,处理过户触及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当。
1、转让房产原为沈阳市电器研究所于1984年与沈阳开关厂换建获得,因前史原因,转让后仍没办法处理《不动产权证书》;
2、转让房产所占有的土地,原运用人为沈阳开关厂,后因扩路从头核发《国有土地运用证》,规划部门将拍卖房产所占有土地规划为绿洲,现处于北海街一环主干线米范围内的绿化带中,不符合控制性具体规划。
沈阳联合产权买卖所地址:沈阳市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